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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紅網道縣站10月15日訊(通訊員 張富雲 彭凱)日前,道縣人民法院清溪法庭審理了一起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的案件,對該類案件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,成功為農民工“討回”了工資,及時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。
  2013年農曆二月初八,原告王某某、蔣某某經陳某某召集到廣西賀州市石家、蒙家、沙田等農業園田化渠道等工地務工,做到當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二日。被告萬某某(包工頭)支付不了工資(其中,王某某工資12690元;蔣某某工資15500元)由陳某某寫下證明,於2014年1月29日分別支付王某某、蔣某某工資9000元、10000元。之後約定餘下的款項於今年5月1日支付完畢,直至原告起訴時,被告仍未支付。
  受理案件後,承辦法官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,同時考慮到該案的潛在風險和社會影響,只有調解處理本案才能達到最佳效果。由於被告長期在外地包工程,給調解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,但法官想盡一切辦法與被告取得聯繫,做思想工作,開始被告的態度有點生硬,不積極配合調解,經過法官的多次苦口婆心講法析理,被告同意支付二原告的工資,並將餘下的欠款打到法院賬戶,近日兩原告到法院領回了所欠工資,此案得到圓滿的解決,及時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。
  這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成功調解,體現了把人民法庭建成群眾心目中的“公平秤”,最大限度地滿足服務於人民群眾便利訴訟的需求,真正做到了為人民司法,為百姓服務。  (原標題: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法官成功調解維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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